来源:党委宣传部 作者:杨绍滨 图片作者: 发布时间:2013-04-27 07:32:35 点击量:30
广医在线讯 教育部4月23日印发《教育部关于同意广州医学院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的函》,正式批准我校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。
根据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的规定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的评议结果,教育部研究决定,同意广州医学院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。
教育部要求广州医科大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、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,努力提高教育质量、科学水平和办学效益,围绕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,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、技术技能型、复合型人才,办出特色,办出水平,为广东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2012年12月12~13日,教育部高评委专家组对我校更名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评估。2013年1月15~18日,高评委六届二次会议在成都举行。
媒体报道链接:
南方日报:http://epaper.nfdaily.cn/html/2013-04/27/content_7185903.htm
羊城晚报:http://news.ycwb.com/2013-04/27/content_4431505.htm
广州日报:http://gzdaily.dayoo.com/html/2013-04/27/content_2228489.htm
(责任编辑:张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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